招标:扬州市广陵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指挥大厅智能化系统项目
发布于:2020-09-03 来源:本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LFZCGK2020080009
2.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指挥大厅智能化系统项目
3.预算金额:140万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4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30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4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9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0 年8月28日至2020 年9月3日。
2.方式: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广陵区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514- 87157736)或交到交易中心。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2020 年09月17日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开标室,广陵区行政审批局2楼(观潮路和二里桥路交叉口)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广陵区海沃路15号
联系人:张琴
联系方式:13773516533
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2楼(观潮路和二里桥路交叉口)
联系人:韩睿
联系方式:0514-82812601
八、其他
1.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供应商须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报名,录入并完善相关信息。注册登记地址及流程: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经注册过的投标人可直接用原账号登陆))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中心场内交易服务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中心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十、欢迎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区级(含区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