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建筑企业主体地位,通过科技创新推动转型升级
近年间,建筑业通过整合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科技与工程建造技术,不断推出如施工机器人系统、智能无人塔吊、智能吊挂一体机、无人梁场等建设科技,构建了全过程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新型建造模式。
为推动建设科技创新,山东、山西、湖北等地采取措施,强化建筑企业的主体地位,鼓励数字化转型,旨在以科技创新引领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加速建筑业转型升级。
构建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健全的科技创新体系对于持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至关重要。
山东省着重培育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科技型领军企业,扶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专业领域技术研发,构建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协同创新机制,确保优质企业参与政策规划、成果评价与标准制定。通过重点工程项目,打造集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与人才培养于一体的创新平台。发挥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的技术中心作用,带动整个行业科技进步。引导企业建立全面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科技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同时,发挥行业头部企业引领作用,将符合条件的建筑领域科技项目纳入省级科技计划支持范围。鼓励建筑企业参与国家标准编制,支持企业、行业协会与产业联盟将新技术、新工艺转化为企业标准与团体标准,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是创新的重要途径。山西省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借助山西科技资源优势,加强与省内院校及省外知名院校的合作,利用高校与科研院所的优质资源,研发智能建造技术体系,构建自控高效、“产学研用”一体化链条。鼓励智能建造科技成果转化,对高校科研人员实施的智能建造研发成果,提供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对建筑企业购买先进成果在省内转化、产业化,给予实际支付额5%的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可达100万元。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攻关,加速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的基础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动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能监测、智能检测与智慧运维等智能建造体系的创新与转化。
湖北省武穴市提出,建筑企业应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促进创新技术的转化应用。落实高层次人才政策,对获得国家、省级科技进步奖与工法的团队,一次性奖励企业10万元;对获得市级科技进步奖、工法的团队,则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
随着BIM、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建筑业正朝着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向迈进。数字化建设已成为建筑企业提升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
山西省引导建筑企业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BIM平台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参与大数据产业、建筑产业互联网、物联网关键技术、数字化管理平台等项目的试点示范。完善BIM相关标准,促进BIM技术的广泛应用与创新发展。开展BIM示范工程评选与优秀案例遴选活动,推广一批全过程BIM建造工程的优质案例,扩大行业BIM示范效应,推动建设工程正向设计与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加强BIM软件技术研究与示范样板打造,推动BIM技术从报建到交付的各个环节应用,完善标准体系建设,提倡BIM三维模型成果交付,以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
江苏省泰州市重点关注建筑设计行业的转型,以推广BIM正向设计为核心,推动BIM技术在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的应用。政府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城市标志性建筑及重要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需采用BIM设计,设计费用计入工程概算。推动施工图审查引入BIM技术。
强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科技创新的背后离不开人才的支持。北京市通州区强调加强专业技能队伍建设,鼓励企业加大智能建造方向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对在国家级、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职工,或以国家队名义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智能建造相关项目优胜以上奖项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支持。
山东探索将智能建造课题纳入“揭榜挂帅”项目,鼓励特色高校、科研院所与职业院校加大智能建造人才培养力度,设立智能建造专业,探索定向委培模式,持续输送高质量、专业性强的人才。引导行业龙头企业与相关院校、职校深化合作,开展一线产业工人的智能建造教育培训,构建多层次人才培养平台。
江西省新余市重视建筑业执业资格人员与从业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技能,打造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团队。鼓励企业建立职业培训实训基地,推动建筑工人职业化、培训标准化、证书电子化,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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